只许州官放火的译文

投稿:浅若清风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:2023-10-16 13:31:22
只许州官放火的译文

"只许州官放火"这句俗语源自中国古代的官场文化,它形象地描述了官员滥用职权、不受法律制约的现象。这句俗语的意思是,只有拥有权力和地位的官员才能为所欲为,而普通人则无法享受同样的特权。

这句俗语常常用来批评官员的腐败行为和滥用职权的现象。它暗示了一种不公平和不正义的社会现象,即权力者可以逃脱惩罚,而普通人则无法享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待遇。

这句俗语在中国社会中广泛流传,并被用来形容官员的特权和不公平现象。它也常常被引用和讽刺,以表达对社会不公和腐败现象的不满。

总之,"只许州官放火"这句俗语是中国社会中常用的一句成语,用来形容官员滥用职权、享受特权的现象,并批评这种不公平和不正义的社会现象。

只许州官放火的译文

田登做州官时,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,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,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。于是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叫作“火”。

正月十五摆设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吏卒书写告示,公布在集市上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天。”

所以就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就是来源于此。

只许州官放火的译文

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意思: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,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后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、胡作非为,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。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,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。寓意:这条俗谚中蕴藏着人民群众极其愤懑的情绪。硬压下这愤懑的情绪,迸发出来的便是嬉笑怒骂的无情嘲讽。